法律分析:如果对拆迁补偿标准不满意,可以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异议,要求重新评估或协商。如果无法协商一致,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市、县人民政府依法依规对房屋征收应当采取重新评估拆迁补偿、补偿协商等方式处理;当事人对补偿标准有异议的,可以向县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