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1 视频21 视频41 视频61 视频文章1 视频文章21 视频文章41 视频文章61 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 推荐39 推荐41 推荐43 推荐45 推荐47 推荐49 关键词1 关键词101 关键词201 关键词301 关键词401 关键词501 关键词601 关键词701 关键词801 关键词9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101 关键词1201 关键词1301 关键词1401 关键词1501 关键词1601 关键词1701 关键词1801 关键词1901 视频扩展1 视频扩展6 视频扩展11 视频扩展16 文章1 文章201 文章401 文章601 文章801 文章1001 资讯1 资讯501 资讯1001 资讯1501 标签1 标签501 标签1001 关键词1 关键词5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501 专题2001 知道1 知道21 知道41 知道61 知道81 知道101 知道121 知道141 知道161 知道181 知道201 知道221 知道241 知道261 知道281
问答文章1 问答文章501 问答文章1001 问答文章1501 问答文章2001 问答文章2501 问答文章3001 问答文章3501 问答文章4001 问答文章4501 问答文章5001 问答文章5501 问答文章6001 问答文章6501 问答文章7001 问答文章7501 问答文章8001 问答文章8501 问答文章9001 问答文章9501
担保人如何应对起诉债务人
2023-10-06 01:09:14 责编:小OO
文档

本文讲述了担保人在债务人不还钱时如何处理债务纠纷。如果担保人是连带保证的,债权人可以选择起诉债务人或是担保人。如果担保人是一般保证,债权人应先起诉债务人,债务人仍不能履行债务时才能起诉担保人。在为他人担保过程中,建议写清担保性质,并要求担保反担保以保护自己的利益。

法律分析

如果有债务人和担保人,在起诉债务人之后,可以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担保人是一般保证的,应当先向人民法院起诉债务人,然后人民法院确定债务人无偿还能力的,才能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

2、担保人是连带保证的,债权人是可以选择的,可以起诉债务人,要求债务人承担偿还责任,也可以起诉担保人的,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可以选择其中一个的。

一、担保要承担什么责任?

1、担保人的法律责任,有连带保证和一般保证:

如果担保人在担保手续上签字了,就要承担担保责任,其中的担保责任有连带保证责任和一般保证责任。

(1)连带保证是只要债务人到期不还款,债权人就可以选择债务人或是保证人索要债款;

(2)而一般保证人的责任则有不同,应是在债务到期债务人不还款时,在借款纠纷未经法院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担保人可以不承担责任。

2、在为他人担保过程中,建议您做到以下几点:

(1)如果进行担保,要写清担保的性质,如果是一般担保,一定要在合同中注明。

(2)如果可能,可以要求你朋友担保反担保,以房产或车辆等财产给你抵押或质押。

(3)平时注意朋友的财产线索,以备不时之需。

二、借款人不还钱是否可以向保证人要钱

债务人不还钱,可以向保证人要钱。如果是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如果是连带责任的,保证人需要承担保证责任。

1、一般保证责任,应先起诉债务人,债务人仍不能履行才能起诉担保人。

因为一般保证中保证人在债务人财产未被依法强制执行前,不承担担保责任。因此,如果担保人承担的是一般保证责任,债权人应该先起诉债务人,如果债务人仍不能履行,才可以起诉担保人。

2、连带责任保证的话,是可以直接起诉担保人的,或者可以直接起诉担保人和债务人。

因为担保人承担的是连带责任担保,所以只要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债权人便可以直接起诉债务人、或者直接起诉担保人或者起诉债务人和担保人。

结语

担保人在债务人不还钱时,需要承担保证责任。担保责任有两种形式:连带保证和一般保证。连带保证是指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可以选择债务人或者保证人要求偿还债务。而一般保证是指担保人在担保手续上签字后,就要承担担保责任,其中的担保责任有连带保证责任和一般保证责任。在为他人担保过程中,建议写清担保的性质,如果是一般担保,一定要在合同中注明。同时,平时要注意朋友的财产线索,以备不时之需。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第六百八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下载本文
显示全文
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