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东分为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名义股东与实际出资人:
1、控股股东是公司中的关键人物,一般来说控股股东的出资额占公司资本总额的50%以上,或者出资额比例虽不足50%但是其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
2、实际控制人并不是公司的股东,但是其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例如,在实践中,投资人通过投资协议实际支配上市公司的股份表决权超过30%,就可以说投资人已经成为该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3、名义股东是实际上登记于公司股东名册及登记机关上的公司股东,但事实上并没有向公司出资的人。
4、实际出资人是实际出资并享有股东权利的人,但是其却没有记载于公司股东名册及公司登记机关的登记文件。
【延伸知识】公司的股东主要拥有三项权利:资产收益权(例如股息红利分配请求权、股份转让权、优先认购新股权等)、参与重大决策权(例如召集股东会,行使表决权等)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
相关法律规定
《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公司法的股东会职权有哪些
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七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第四十六条,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公司股东表决权有哪些
公司股东表决权的规定,根据《公司法》第四十三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公司制股东权利有哪些
公司股东权利包括:知情质询权;决策表决权;收益权;选举权;优先权;提议召集权。
《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有限公司股东的义务有哪些
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有限公司股东的义务有: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3、对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于公司的债务只以其出资额为限负有间接责任,即股东不必以自己个人的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4、出资填补义务;
在以下情况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承担出资填补的义务:在公司设立时,如果某股东不是以货币出资,而是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的,进行评估作价后如其实际价额显着低于公司章程中评定的价额,则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交差额,其他股东应对其承担连带责任。
5、追加出资义务;追加出资,就是股东除了按照各自认缴额出资以外,股东会还可以作出决议,要求股东超过其出资金额再次缴款。追加出资义务在公司章程中属于任意记载事项,即《公司法》并不列举其内容,但一经记载,就应发生效力。
6、在公司存续期间,不得擅自抽回出资;
7、其他依法应当履行的义务。
公司法股东人数要求有哪些,股东权利有哪些
公司法股东人数要求是:有限责任公司50人以下,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人数无限制,但发起人人数须为2~200人。
公司股东享有以下权利:
一、股东身份权
二、参与重大决策权
三、选择、监督管理者权
四、资产收益权
五、知情权
六、关联交易审查权
七、提议、召集、主持股东会临时会议权
八、决议撤销权
九、退出权
十、诉讼权和代位诉讼权 该内容由 崔萍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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