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外遇,另一方想起诉离婚的处理办法如下:当事人可直接向人民法院递交民事起诉状,提起离婚诉讼。在法院受理案件后,应在规定的举证期限内提交一方有外遇的相关证据。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应进行调解。若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则应准予离婚。
法律分析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外遇,另一方想起诉离婚的处理办法:
1、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递交民事起诉状,即提起离婚诉讼。
2、并且在法院受理案件后,应当在规定的举证期限内,提交一方有外遇的相关证据。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拓展延伸
外遇出轨如何影响离婚案件的处理
外遇出轨对离婚案件的处理产生了重要影响。在许多司法管辖区域,外遇出轨可以作为离婚的理由之一,可能会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和配偶赡养费等方面产生影响。法庭可能会考虑外遇对婚姻关系的破裂程度、配偶的过失以及对子女的影响等因素。然而,每个案件都是独特的,法律规定在不同地区也有所不同。因此,建议在面临外遇出轨情况下寻求专业法律咨询,以了解适用的法律和最佳策略,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护。
结语
外遇出轨对离婚案件的处理产生了重要影响。法庭可能会考虑外遇对婚姻关系的破裂程度、配偶的过失以及对子女的影响等因素。建议在面临外遇出轨情况下寻求专业法律咨询,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第一百二十三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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