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五口之家,丈夫王某,妻子李某,婚后生有三个女儿,土改时按人口划分10间房子,李某去世后,三个女儿先后出嫁,王某将自己的侄子收为养子,王某在自己病重前,立下口头遗嘱“死后房子10间房子由侄子继承(由村干部若干人在场证明)”。王某死后,他的三个女儿与其养子因遗产发生纠纷,问此案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