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问题:厂方不愿赔偿时,受伤职工可向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并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伤残等级申请工伤保险待遇。根据《民法典》规定,用工方应赔偿医疗、护理、交通、营养等费用。工伤赔偿需满足劳动关系存在、人身损害事实、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要件。
法律分析
一、关于工伤,赔偿问题厂里不想赔该怎么办
1、关于工伤的赔偿问题,厂里不想赔,伤者职工尽快到劳动局工伤科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在病情稳定的情况下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最后根据伤残等级申请工伤保险待遇。工伤属于用工合同,属于民法调整,用工方对劳动者带来侵权伤害的,应当赔偿劳动者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合理费用。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工伤事故赔偿都有哪些条件
工伤事故的损害赔偿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工伤事故损害赔偿责任必须具备以下要件:
(一)职工与企业或雇主之间必须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企业作为用人单位,与职工之间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建立了实际的事实劳动关系。
(二)职工必须有受到人身损害事实。
(三)职工的损害必须在其履行工作职责的过程中发生,即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发生的事故。
拓展延伸
应对厂方不愿赔偿的工伤问题:解决方案和法律途径
应对厂方不愿赔偿的工伤问题,可以采取多种解决方案和法律途径。首先,您可以尝试通过与厂方进行沟通和协商,解释工伤赔偿的合理性和必要性,以争取他们的理解和配合。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您可以寻求法律援助或咨询专业律师,了解您的权益和法律途径。在法律途径方面,您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或工会寻求帮助,他们可以进行调解或调查,并提供相应的法律支持。此外,如果有必要,您还可以考虑提起工伤赔偿诉讼,通过法院的判决来维护您的权益。总之,针对厂方不愿赔偿的工伤问题,您应积极寻求解决方案,包括沟通、协商、法律援助和诉讼等途径,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结语
合理维权,保障工伤权益。工伤赔偿问题,厂方不愿赔,可向劳动局工伤科申请认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最终申请工伤保险待遇。民法调整用工合同,厂方应赔偿医疗、护理、交通、营养、住院补助等费用。依据《民法典》第1179条,损害他人人身的,应赔偿合理费用及误工减少的收入。工伤事故赔偿需满足劳动关系、人身损害及工作过程中发生的要件。应通过沟通、协商、法律援助、诉讼等途径维护工伤权益。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一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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