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安机关办案人员认为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时,应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 2.部门领导审核。 3.审核后符合条件的,由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拘留证》。 4.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5.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检察机关拘留犯罪嫌疑人,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决定,再送达公安机关执行。【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二条 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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