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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变更抚养权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
2023-10-06 03:03:10 责编:小OO
文档

诉讼离婚后变更抚养权的条件及程序。变更抚养权的条件包括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虐待子女或对其健康有不利影响,患病或伤残无力抚养子女,子女满8岁愿随另一方且有抚养能力等。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6、57条。变更抚养权可通过双方协议或起诉方式,但需法院认可。无论采取何种方式,法院的认可都是必要的。

法律分析

一、诉讼离婚后变更抚养权的条件是什么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3、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等。

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第五十七条,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如何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1、变更孩子的抚养权有两种形式,但是,无论采取那种方式变更孩子的抚养权都需要法院的认可。

(1)双方协议变更。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只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则应予准予,就是说父母之间可以私下协商变更子女抚养权,然后请求法院予以变更;

(2)一方以起诉方式要求变更。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由一方起诉要求变更。

2、无论采取哪种方式变更孩子的抚养权都需要法院的认可。

结语

变更孩子的抚养权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并且需要法院的认可。如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虐待子女或对子女身心健康产生不利影响,或者因患严重疾病或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或者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意与另一方生活且该方有抚养能力,父母一方可以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变更抚养权的方式可以是双方协议或一方起诉,但无论采取哪种方式,都需要法院的支持和认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六条和第五十七条的规定,法院将根据正当理由和子女的身心健康及权益保障情况来判断是否准予变更抚养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修订):第二章 家庭保护 第二十四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婚时,应当妥善处理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探望、财产等事宜,听取有表达意愿能力未成年人的意见。不得以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等方式争夺抚养权。

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应当依照协议、人民法院判决或者调解确定的时间和方式,在不影响未成年人学习、生活的情况下探望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的一方应当配合,但被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权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二十五条 禁止对老年人实施家庭暴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二十一条 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的生活。

赡养人的赡养义务不因老年人的婚姻关系变化而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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