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对子女仍有平等的抚养权,双方可以协议变更小孩的抚养关系,协议不成时,可以向法院提出变更孩子的抚养权诉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变更子女抚养权: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良影响的;
(三)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一、是否需要双方同意可以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并不一定需要双方同意可以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具体如下:
1、如果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权,需要双方都到民政局备案;
2、对于子女的抚养权变更协商不成的,需要双方都到法院,依据法院的判决来变更子女的抚养权。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3、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二、抚养权的判定考虑哪些因素,哪些情形可以变更
变更抚养权可以由双方协议变更,或者是向法院起诉变更抚养权。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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