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判决生效后,如果出现可变更抚养权的情形,可以随时通过协商或者向人民法院诉讼,变更抚养权归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