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应在45天内结束,延期不超过15天。逾期未裁决可向法院起诉。裁决时可先行裁决部分事实。劳动仲裁申请后,一般60天可知结果。
法律分析
《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也就是说,无特殊情况的话,再提起劳动仲裁申请之后,大概六十天就可以知道结果了。
拓展延伸
劳动仲裁的时效性如何?
劳动仲裁的时效性是指从劳动仲裁申请提交到最终得出结果所需的时间。具体的时效性因地区、案件复杂程度、仲裁机构的工作效率等因素而异。一般来说,劳动仲裁的时效性相对较快,通常在数个月至一年之间。然而,一些复杂的案件可能需要更长的时间来审理和裁决。劳动仲裁的时效性对于当事人来说非常重要,因为它直接关系到他们能否及时获得合法权益的保护。因此,为了提高劳动仲裁的时效性,各地区的仲裁机构应加强管理和优化流程,确保案件能够及时、公正地得到处理和裁决。
结语
劳动仲裁的时效性对于当事人来说非常重要,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仲裁庭应在四十五日内结束劳动争议案件的裁决。虽然对于复杂案件可能需要延期,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如果仲裁庭逾期未作出裁决,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一般情况下,劳动仲裁申请提交后,大约六十天就可以知道结果。为了确保劳动仲裁的时效性,各地区的仲裁机构应加强管理,优化流程,以确保案件能够及时、公正地处理和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十七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设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和适应实际需要的原则设立。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市、县设立;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区、县设立。直辖市、设区的市也可以设立一个或者若干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十八条 【制定仲裁规则及指导劳动争议仲裁工作】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制定仲裁规则。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的劳动争议仲裁工作进行指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劳动争议处理的基本程序】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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