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婚内财产分割能否确权。民法典规定,分割的财产可以确权,不动产需到登记机构。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对财产可以约定归属,约定具有法律约束力。约定归各自所有时,个人财产可清偿个人债务。婚姻存续期间,一方严重损害共同财产或拒付医疗费用,另一方可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法律分析
一、民法典中夫妻婚内财产分割能否确权
民法典规定,夫妻婚内对财产进行分割的,分割的财产可以确权,如果是不动产的,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确权。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三十三条【物权纠纷解决方式】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第二百三十四条【物权确认请求权】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夫妻约定财产制】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第一千零六十六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拓展延伸
夫妻财产划分的法律规定与实践中的问题
夫妻财产划分的法律规定与实践中的问题涉及许多方面。首先,法律规定在夫妻财产划分中起着指导作用,但具体的执行存在一定的困难。例如,民法典中夫妻财产划分的标准和程序并不总是明确,导致在实践中产生争议和纠纷。其次,夫妻双方在财产划分中的权益保护也是一个重要问题。在一些情况下,一方可能会受到不公平的待遇,特别是在财产转移和隐藏方面存在的风险。此外,夫妻财产划分还涉及到财产评估、债务分担等具体问题,这些问题的处理也需要考虑公平和合理性。因此,解决夫妻财产划分的法律规定与实践中的问题需要进一步的研究和改进,以确保公正、公平和可执行性。
结语
夫妻婚内财产分割在民法典中得到了明确规定,可以通过确权等方式进行实施。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物权纠纷。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具有法律约束力。然而,在实践中,夫妻财产划分仍存在一些问题,如标准和程序的不明确、权益保护的不足等。因此,我们需要进一步研究和改进相关法律规定,以确保夫妻财产划分的公正、公平和可执行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一章 赠与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一章 赠与合同 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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