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并没有禁止一方在患病期间离婚。所以如果可以认定感情破裂、无和好可能的话,是可以判决离婚的。如果一方患病、又没有固定收入、生活困难的话,另一方应当在财产上予以帮助。实践中,如果不能妥善处理患病一方的生活、治疗问题,法院不会轻易判决离婚的。
一、在审判实践中,法院会如何判决?
精神病人成为被告。法院在诉讼中为患精神病的被告指定代理人,是为了更好地维护其权益,尤其是财产权益,当事人之间是否离婚,由法院根据当事人的婚姻状况和法律规定予以裁判,被指定的代理人无权替被告作出离婚与否的意思表示。
婚前隐瞒了病情,婚后经治不愈,应做好工作,准予离婚;原来夫妻感情比较好,结婚多年,生育子女的,应指出夫妻间有相互扶助的义务,做好思想工作,以不离为宜。如确系久治不愈,事实证明夫妻关系已无法再维持下去的,经对方、亲属以及有关单位安排好病患者的生活、医疗、等问题后,可准予离婚。
精神病患者通常无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丧失就业机会,生活无保障,离婚很有可能导致患病方生活更加困难,作为非患病的夫或妻一方离婚时,在财产分割上及经济扶助上,应给予精神病患者一定的经济帮助,这不仅是人道主义倡导的,也是社会公序良俗所鼓励的。而且,一方为精神病人的,另一方应支付一定的经济帮助款项或者是提供一定财产。在审判实践中,法院常常会判决无病一方给予对方一定的经济补偿。至于补偿的数额,应根据当地基本生活水平、一方收入多少、家庭经济状况、经济能力、子女负担等各方面综合考虑确定。
二、结婚证丢失怎么办离婚手续
夫妻双方只有一方的结婚证丢失,可以直接去民政局用另一方的那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如果不想耽误离婚的时间或者另一方不配合去补领结婚证的,并且夫妻之间感情破裂无和好可能,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离婚。
三、精神病患者二级可以结婚生子吗?
一方有精神病,另一方要求离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无论是在婚前或婚后患病,经须久治不愈,如果患病时间短或者说能治好的情况下是不符合离婚条件的。2、必须对患有精神病的一方的生活问题做出安排,不能让其自生自灭,如精神病患者在离婚后,由其父母或有监护人照料或者在离婚后,仍有另一方给予照料,这样就可以离婚。在实际生活中,由予一方患精神病后,给双方婚姻造成客观上的障碍,使婚姻的目的不能实现或功能丧失,如不允许另一方离婚则对另一方来说是个折磨,是不公平的,也是不人道的,所以一方患精神病后,另一方在对其生活有所安排后完全是可以要求离婚的,也是合情合理合法的,不要有思想压力,也不会背负不忠不义之名。像您所描述的,如果曾经有过病史,但已治愈的应该不在此范围之内。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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