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入;
(二)知识产权收益;
(三)继承或者赠与所得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四)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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