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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地点有哪些?
2023-10-06 06:16:04 责编:小OO
文档

劳动仲裁在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仲裁一般45日内能结案;劳动仲裁流程包括申请、审查受理、开庭庭审和辩论、仲裁裁决。

法律分析

一、劳动仲裁在什么地方

劳动仲裁在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二、劳动仲裁多久能结案

劳动仲裁一般45日内能结案。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三、劳动仲裁流程是哪些

先用人单位或劳动者一方提出仲裁的申请;然后由仲裁委员会审查后,依法予以受理;再组织开庭,进行庭审和辩论、质证;最后由仲裁庭依法作出仲裁裁决。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八条,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第三十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第三十八条,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有权进行质证和辩论。质证和辩论终结时,首席仲裁员或者独任仲裁员应当征询当事人的最后意见。

第四十二条,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

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

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

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结语

劳动仲裁是在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的。根据法律规定,劳动仲裁一般需要在45日内结案。劳动仲裁的流程包括申请、审查、开庭、庭审和辩论、质证,最后由仲裁庭依法作出裁决。调解在作出裁决前是首要的步骤。如果调解成功,仲裁庭将制作调解书,明确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如果调解不成或者一方当事人反悔,仲裁庭将及时作出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二条 【仲裁案件当事人】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双方当事人。

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五条 【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劳动者,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参加仲裁活动;无法定代理人的,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为其指定代理人。劳动者死亡的,由其近亲属或者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三节 开庭和裁决 第三十九条 【证据及举证责任】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经查证属实的,仲裁庭应当将其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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