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第一审民事案件,简易程序三个月审结,普通程序六个月审结。如法院无故拖延审理,当事人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投诉,上级人民法院应当责令改正,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如果超出规定时间没有出判决书可以向上级法院投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