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资金罪与挪用公款罪辨析:
1、犯罪主体不同,挪用资金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但国家工作人员除外。挪用公款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
2、犯罪客体不同,挪用资金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使用权,挪用公款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款的使用权和国家机关的威信、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等。
3、犯罪的对象不同,挪用资金罪侵犯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挪用公款罪侵犯的对象限于公款。
4、刑罚不同。
一、私企老板挪用公款犯不犯罪
私企老板挪用公款是犯罪的。挪用公款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
本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侵犯了国家的财经管理制度。挪用公款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公款的使用权,同时行为人挪用公款后必然占有,有的还因此获得收益。而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
由于挪用公款侵犯的主要客体是国家公共财产所有权,挪用公款罪所侵犯的客体包括:
1、国有财产的所有权;
2、劳动群众集体财产的所有权;
3、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专项基金的财产的所有权;
4、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或运输中的私人财产的所有权;
5、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非国有单位资金的所荷权;
6、非国有金融机构中客户资金的所有权,其中,挪用公款罪的犯罪对象,既包括当然的公共资金款项,也包括拟定的公共资金款项。
二、挪用公司资金200万判多少年
挪用资金200万应认定为数额巨大,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于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挪用资金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使用权,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本罪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但国家工作人员除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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