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通过对招标文件、投标标书、中标通知书这三个文件的法律性质,并结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时借鉴国外有关招投标理论与实践分析,在建设工程合同中,中标通知书是招标人对投标的中标人所作出的无条件承诺,投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时合同已经成立、生效,中标人或者招标人悔标而拒不签订具体合同书的,应当要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五条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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