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建筑强拆的主体部门及程序。强拆主体包括地方政府、法院和行政机关。拆迁程序包括协商、调解和裁决等环节。政府部门负责审查申请并决定是否强拆,执行机关负责实施拆迁并记录过程。拆迁程序复杂,但对于拆迁纠纷,开发企业应依法操作,业主可通过法律手段维护权益。强拆必须遵循法律规定,不能随意拆除房屋,公民有权维护合法权益,具体情况视实际情况而定。
法律分析
一、违法建筑强拆的部门有哪些?
(一)对于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可以依法组织强拆;
(二)对于作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经人民法院裁定准予组织强拆;
(三)依据《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四条“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依照本章规定强制执行。”
(四)对于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已作出征收补偿决定国有土地上的房屋经过司法诉讼,已产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文书,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组织强拆。
二、强拆的履行程序是什么?
法律对拆迁程序有着明确的规定,根据建设部《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的相关规定,拆迁应履行下列程序:
首先由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协商;协商不成,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组织调解;调解不成,则由管理部门作出裁决。在裁决限定的搬迁期限过后,被拆迁人仍未自动搬迁的,由拆迁人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强制执行的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组织听证,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后,向政府提出行政强制拆迁申请。
政府部门对申请审查核实后作出准予行政强制拆迁的决定,并责成相关行政执法部门负责实施。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收到决定后,应当提前15日通知被拆迁人,动员被拆迁人自行搬迁。强制拆迁时,应当组织作好证据保全工作。执行机关要将拆迁过程记入笔录,由各方签名或盖章。如此,合法的拆迁程序才算完结。
法定强制拆迁程序复杂、耗时较长等客观因素,但拆迁纠纷涉及面大,牵扯了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是全社会的关注焦点,因此房地产开发企业一定要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拆迁和解决纠纷,最大限度减少不必要成本和风险;也希望更多的业主能拿起法律武器,通过正当的手段和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违法建筑强拆时要看执行主体以及强拆的判决结果是否合法,要按照国家出台的相关法律规定来办理,房屋是一定不能进行强拆的,如果发现这种情况,公民是有权利有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结语
强拆涉及的部门包括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以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强拆的履行程序包括协商、调解和裁决等步骤。在裁决限定的搬迁期限过后,被拆迁人未自动搬迁时,拆迁人可以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强制执行申请。政府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查核实后,作出准予行政强制拆迁的决定,并由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实施。拆迁过程中要注意保全证据,并将拆迁过程记入笔录。拆迁程序虽然复杂耗时,但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按法律规定进行拆迁,业主也应通过合法手段维护自身权益。在违法建筑强拆时,应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办理,具体情况需结合实际情况来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2012修正):第二章 行政赔偿 第三节 赔偿程序 第九条 赔偿义务机关有本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赔偿。
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2012修正):第二章 行政赔偿 第三节 赔偿程序 第十三条 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应当充分听取赔偿请求人的意见,并可以与赔偿请求人就赔偿方式、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依照本法第四章的规定进行协商。
赔偿义务机关决定赔偿的,应当制作赔偿决定书,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送达赔偿请求人。
赔偿义务机关决定不予赔偿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赔偿请求人,并说明不予赔偿的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七章 审理和判决 第二节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七十四条 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确认违法,但不撤销行政行为:
(一)行政行为依法应当撤销,但撤销会给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二)行政行为程序轻微违法,但对原告权利不产生实际影响的。
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不需要撤销或者判决履行的,人民法院判决确认违法:
(一)行政行为违法,但不具有可撤销内容的;
(二)被告改变原违法行政行为,原告仍要求确认原行政行为违法的;
(三)被告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判决履行没有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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