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省异地医保能在医院直接报销,具体流程如下:
1、在就诊医院进行结算:患者在就诊医院进行结算时,可以选择先进行自费支付,然后再到本地社保部门或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医保报销手续,或者选择在医院进行医保报销预结算,待报销金额确认无误后再进行结算;
2、提交报销材料:到本地社保部门或医保经办机构提交报销材料,如医保卡、就诊发票、费用清单等,社保部门或医保经办机构将审核材料和申请表,审批通过后进行报销。
异地医保报销条件:
1、参保身份:异地医保报销只适用于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医保制度的人员;
2、缴费记录:申请异地报销时,申请人必须已经缴纳了医保费用,并且符合缴费时间和标准的要求;
3、报销范围:异地医保报销范围以及报销比例等政策,以参保地的相关政策和规定为准。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异地医保报销政策可能会有所不同,申请人需要根据当地的政策和规定进行办理;
4、医院选择:异地就医时,申请人必须选择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否则无法享受医保报销待遇;
5、报销申请材料:申请人需要准备齐全的报销申请材料,包括医疗票据、费用清单、异地就医证明、报销申请表等。
综上所述,异地医保报销的报销比例和报销范围也可能会有所不同,一般而言,异地医保报销的报销比例可能会比本地医保报销的比例要低,具体信息可以在当地医保部门进行查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