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在招投标过程中,一般不允许修改已经提交的价格。但是如果涉及到标的物或服务的实际情况发生了变化,或者是因为合法原因需要调整价格,可以通过提出书面申请,在经过相应程序和双方协商后进行价格修改。法律依据:《招标投标法》第三十六条 招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评审时,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暗示投标人改价。在招标文件确定后,除非标的物或标的服务的实际情况发生变化,否则不得修改招标文件。在发生实际情况变化或有其他合法原因需要修改招标文件的,应当重新发布招标文件,经过相应程序和双方协商后进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