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1 视频21 视频41 视频61 视频文章1 视频文章21 视频文章41 视频文章61 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 推荐39 推荐41 推荐43 推荐45 推荐47 推荐49 关键词1 关键词101 关键词201 关键词301 关键词401 关键词501 关键词601 关键词701 关键词801 关键词9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101 关键词1201 关键词1301 关键词1401 关键词1501 关键词1601 关键词1701 关键词1801 关键词1901 视频扩展1 视频扩展6 视频扩展11 视频扩展16 文章1 文章201 文章401 文章601 文章801 文章1001 资讯1 资讯501 资讯1001 资讯1501 标签1 标签501 标签1001 关键词1 关键词5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501 专题2001 知道1 知道21 知道41 知道61 知道81 知道101 知道121 知道141 知道161 知道181 知道201 知道221 知道241 知道261 知道281
问答文章1 问答文章501 问答文章1001 问答文章1501 问答文章2001 问答文章2501 问答文章3001 问答文章3501 问答文章4001 问答文章4501 问答文章5001 问答文章5501 问答文章6001 问答文章6501 问答文章7001 问答文章7501 问答文章8001 问答文章8501 问答文章9001 问答文章9501
工伤赔偿按工资基数包含多少
2023-10-13 14:33:20 责编:小OO
文档

工伤险是按工资基数的一定比例来算的,一般是0.5%至2.5%。用人单位需要按照其本单位职工的工资总额乘以社保经办机构确定的缴费费率之积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一、合肥五险一金缴费标准

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原则上为20%;职工个人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比例为8%。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1.5%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0.5%缴纳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合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的比例为7%;个人缴费比例2%。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城镇职工生育保险企业的缴费费率为1.0%,国家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缴费费率仍为0.4%。其他用人单位可选择1%或0.4%费率,职工个人不用承担费用。工伤保险缴费比例:单位缴费费率0.5%,职工个人不用承担费用。2、公积金交纳比例;最高标准: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上限最高20%;最低标准: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5%

二、绍兴最新社保缴费基数是多少

社会保险基数简称社保基数,是指职工在一个社保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它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进行确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计算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社保费和职工社会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有上限和下限之分,具体数额根据各地区实际情况而定。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18年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通知》(浙人社发〔2019〕24号)和《关于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人社发〔2019〕20号)精神,2019年度绍兴市职工(含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基数将以2018年浙江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66432元为标准,重新进行核定,并于7月正式启用。为切实维护单位职工社保权益,按照政策规定,用人单位在为职工参保缴费时,有最低缴费基数(保底工资基数)和最高缴费基数(封顶工资基数)。来看看2019年新的缴费基数上下限:2018年度职工工资总额高于199296元的,2019年月缴费基数按16608元确定;低于39859.2元的,月缴费基数按3322元确定。即绍兴市职工养保缴费基数上下限明确为:上限,16608元;下限,3322元。

三、怎么打印工伤保险缴费记录

工伤保险缴费记录由用人单位到当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规定打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提供与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相关的服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八条

工伤保险费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费率。

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若干费率档次。行业差别费率及行业内费率档次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第九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定期了解全国各统筹地区工伤保险基金收支情况,及时提出调整行业差别费率及行业内费率档次的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第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

对难以按照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行业,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具体方式,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下载本文
显示全文
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