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临牌需要的材料如下:车辆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交通强制险第三联原件和复印件;购车发票第一联原件和复印件;车主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非本地车主需要车主暂住证原件和复印件。可以申领临时号牌的情况如下:
1、购车时:从车辆购买地驶回使用地时,需在购买地车管所申领临时号牌。
2、车辆转籍:已缴正式号牌时,需在当地车管所申领临时号牌,以便驶回本地。
3、未申领正式号牌:在本地区未申领正式号牌的新车,需驶往外地改装时,需在本地申领临时号牌,改装完毕,在当地申领临时号牌驶回原地区。
办理临时车牌的流程如下:
1、车主拿着本人身份证、购车发票第四联、车辆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交强险第三联原件和复印件等,到当地车管所窗口申请办理临牌的业务;
2、找到财务部门缴纳办理费;
3、拿着票据去办理临牌的窗口排队领取即可。
申请临时车牌必须备齐四样原件:车主身份证,车辆合格证,购车发票,交强险保险凭证。车主本人可以带上这四样原件到车管所申请,也可以在网上车管所申请预约,凭预约号和四样原件前往车管所办理。审核通过后就能领取临时车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条
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第九条
申请机动车登记,应当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来历证明;
(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