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生孩子社保报销流程:
1、申请人申请:参保职工提出申请并提交材料;
2、受理:收到申请材料当场完成申请材料的受理工作。条件不符,不予报销并告知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材料不齐全的,当场退回材料,并一次性告知需补正材料;
3、审核:当场分析材料,核实真伪,审查申请人享受待遇资格,剔除不能报销或不合理的医疗费用,根据产别核定生育津贴,当场打印生育待遇结算表;
4、复核:对已经完成审核的生育待遇当场复核,如错误退回重新申核;
5、签字确认:已经完成复核的生育待遇结算表当场交申请人签字确认,申请人核对银行帐号和户名。无误后当场返还结算表参保单位联和参保职工联。
生孩子社保报销需要准备下列资料:
1、职工的身份证明;
2、与单位的劳动合同;
3、职工的社保卡;
4、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
5、以及婴儿的出生证明;
6、缴费单据等。
综上所述,台州生孩子社保报销需要参保职工提出申请并提交材料,社保局受理并审核,完成复核的生育待遇结算表后,申请人当场签字确认,并核对银行账户和户名。
【法律依据】:
《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第六条
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由本人或所在企业持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婴儿出生、死亡或流产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领取生育津贴和报销生育医疗费。
第八条
生育保险基金由劳动部门所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收缴、支付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