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人可以通过任何一家银行将房款即监管资金打入指定监管账户,户头为“房产交易中心”,过户手续办结后,卖房人只需向市房产交易中心提供一个账户,监管资金会最快在过户后的第二个工作日打入,一般在一周内放款完成。卖房人也可以直接领取一张转账支票。《房屋登记办法》第七条办理房屋登记,一般依照下列程序进行:(一)申请;(二)受理;(三)审核;(四)记载于登记簿;(五)发证。房屋登记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以就登记事项进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