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违法建筑强拆执行合法的期限是两年。在我国的违法建筑强拆的处罚的规定中,如果行政的违法行为在两年内没有被发现,就不能再给予行政处罚,但是如果违反的人员所实施的违法行为处于连续状态,行为的追诉时效应该从违法行为终止之日之后开始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二十九条 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六十六条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一)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二)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三)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
第六十八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征地一般不可以强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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