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摊面积使用方法如下:
1、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电梯前厅、楼梯间、电梯井、电梯机房、垃圾道、管道井、水泵房、消防通道、变电室、值班警卫室等,以及为整幢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物业管理用房以及其他功能上为该建筑服务的专用设备用房;
2、每套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及外墙,包括山墙,为墙体面积水面投影面积的一半。
楼房的公摊面积计算方法:
1、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公摊面积;
2、公摊面积=公摊系数*套内建筑面积;
3、公摊系数=总公共分摊面积,套内建筑面积*总套数;
4、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墙体面积+阳台面积;
5、另外在公摊上购房者应该注意:外墙隔墙量中线,套内墙体全计算;阳台区分封闭否,封闭全算未封闭计算一半的面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条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第七十一条
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