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法将注册资本实缴改为认缴,但认缴注册资本金仍需缴纳,否则将承担民事责任。股东或发起人未按约定实际缴付出资,可能被追加为被执行人,需补足注册资本金。在设立公司时,当事人应理性抉择,充分考虑风险。
法律分析
新公司法将过去实施多年的注册资本实缴改为认缴,有些人认为认缴注册资本金不用缴或者要几十年以后再缴,于是在设立公司时认缴了金额巨大的注册资本金。一百、一千万、几个亿的公司屡见不鲜,其实这样做是有很大风险的。
无论在哪种注册资本制度下,注册资本金始终是要实缴的。实施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并没有改变公司股东以及认缴的出资额承担责任的规定,也没有改变承担责任的形式。股东或发起人要按照自主约定并记载于公司章程的认缴出资额约定的出资方式和出资期限向公司缴付出资,股东或发起人未按约定实际缴付出资的,要根据法律和公司章程承担民事责任。
如果股东或发起人没有按约定缴付出资,以按实缴足出资的股东或发起人或者公司本身都可以追究该股东的责任。如果公司发生债务纠纷,被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公司无法清偿该债务时,未足额出资的公司股东可以被追加为被执行人。在公司被依法解散清算或申请破产后,未足额出资的股东应马上补足注册资本金,即使发起人将股权对外转让给他人,出资义务也不能被免除。
因此在设立公司在设立公司时,当事人认缴注册资本金要充分考虑风险,理性抉择。
拓展延伸
注册资本金免缴政策的适用范围和条件
注册资本金免缴政策是指在特定条件下,企业可以不缴纳认缴的注册资本金。适用范围主要包括创业型企业、小微企业以及特定行业的新设企业等。具体的适用条件包括:企业符合相关的政策规定、经营范围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备一定的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并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认定等。此政策的实施旨在降低企业创办和运营成本,促进创新创业,推动经济发展。企业在享受注册资本金免缴政策时,需要按照相关程序和要求进行申请,并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政府部门将根据企业的情况进行审核,并最终决定是否批准免缴注册资本金。
结语
在新公司法下,注册资本实缴改为认缴,但这并不意味着不用缴纳注册资本金。无论是实缴制还是认缴制,注册资本金都是需要按约定缴付的。股东或发起人未按约定实际缴付出资,将承担民事责任,并可能面临债务纠纷时的追加责任。即使享受注册资本金免缴政策,企业也需按要求提交申请并通过审核。因此,在设立公司时,当事人应理性抉择,充分考虑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八十条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在发起人认购的股份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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