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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是否有权随意解雇员工?
2023-09-30 15:57:24 责编:小OO
文档

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辞退员工,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开除情形和程序。被单位任意辞退的员工可以选择两种维权方式:接受辞退并索赔经济补偿金,或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补发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员工有权主张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额外经济补偿金、代通知金、赔偿金等。选择维权方案需根据个人情况和经济利益权衡。

法律分析

一、用人单位可以随意辞退员工吗

1、不可以随便开除员工,员工与用人单位存在雇佣关系,但并不是说用人单位就可以随意开除员工,即使要开除,也要先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开除情形、并按照规定程序开除。

2、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二、被单位任意辞退了怎么办

通常被违法辞退员工,根据法律规定,有两种维权方式可选择。

1、接受被公司辞退或被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收集相关证据,以便进一步向公司索赔。

此种方案比较适合员工在单位工作时间长,劳动合同即将到期或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期限较短,解除劳动合同可以索取较多的经济补偿金,在向公司索赔时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主张索赔项目:

(1)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

(2)50%的额外经济补偿金;

(3)争取代通知金以及25%的经济补偿金;

(4)违法辞退的要求补偿2倍于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

(5)如果没签劳动合同的还可以追讨二倍工资的赔偿金。

2、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恢复双方劳动关系,并按原工资标准补发工资。

此种方案适合于工作时间较短,薪金较高的员工,因为如果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数额较低,而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补发的工资额远高于经济补偿金数额。选择此种方案要注意员工在被辞退或被解除劳动合同中是否存在过错。

根据此方案,在向公司索赔时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主张索赔项目:

(1)公司违法辞退的情况下,撤销辞退决定,恢复双方劳动关系;

(2)公司违法辞退的情况下,按照原工资标准补发自辞退到判决生效之日止的工资和25%的经济补偿金。

结语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可随意辞退员工,必须符合法定的开除情形和程序。被单位任意辞退的员工可以选择接受事实并索赔,或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补发工资。在维权过程中,员工应收集相关证据,并根据法律规定主张索赔项目,以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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