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网络著作权的特征:(一)法定性;(二)地域性;(三)专有性;(四)表现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四十六条 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未发表的作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