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释与减刑的区别:适用对象不同,假释适用于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犯;减刑适用于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犯。适用次数不同,假释只能一次;减刑不受次数限制。释放时间不同,假释附条件释放;减刑视减刑后是否有余刑。
法律分析
假释与减刑的区别:
1、适用对象,假释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减刑适用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2、适用次数,假释只能一次;而减刑不受次数的限制;
3、释放的时间,对被假释人附条件释放;对被减刑人则要视其减刑后是否有余刑。
拓展延伸
减刑与假释的法律程序和差异分析
减刑与假释是刑罚执行过程中的两种方式,它们在法律程序和具体执行上存在一些差异。减刑是指对已被判刑的罪犯,在刑期尚未结束时,根据一定的条件和程序,减少其刑期的行为。而假释则是指对已被判刑的罪犯,在刑期过了一定部分后,经过相关机构的评估和决定,提前释放出狱,但仍需遵守一系列的条件和监管安排。在法律程序上,减刑一般需要罪犯本人提出申请,并经过法院或相关机构的审查和决定;而假释则需要罪犯符合一定的条件,并经过刑罚执行机关的评估和决定。此外,减刑主要是减少刑期,而假释则是提前释放。这些差异使得减刑与假释在刑罚执行中具有不同的法律程序和效果。
结语
减刑与假释,作为刑罚执行中的两种方式,存在一些差异。减刑是在刑期尚未结束时,根据条件和程序减少刑期;而假释是在刑期过了一定部分后,经评估和决定提前释放出狱,但需遵守条件和监管安排。减刑需要申请和审查,假释需符合条件和经评估决定。减刑主要减少刑期,假释则是提前释放。这些差异使减刑与假释在法律程序和效果上有所区别。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一条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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