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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能不能约定一方不支付抚养费呀?
2023-09-30 15:52:49 责编:小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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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离婚协议是由,两个人协商同意而签订的。它是经过民政局执行的。那它已经具有法律效力。而且你本人的意愿也是明确的,很清楚的表述了。那我们就不可能在追要抚养费。

在离婚协议的时候。我们肯定要把财产进行分割。你们之间的协议肯定会有一些财产的,一些争议。所以对方可能会用一些条件进行交换抚养费。那既然你已经答应了,肯定又有一些附加的条件在里面。已经满足了这种抚养费的条件,那你再管对方要就是不可能的了。

除非你把之前的条件给人,还回去。否则的话,重新再提抚养费应该是不可能支持。除非在判决以后孩子有一些医疗的费用,或者是额外的支出,或者是孩子的一些别的情况,学习的费用,补课的费用增加。我们一个人经济条件不允许。我们可以增加一些附加的补贴收入。可以自己举一下证据。需要法院酌情判决。增加一些抚养费。

一、抚养费的给付期限是怎么样的?

抚养费主要是父母离婚后对未成年子女应尽的抚养义务的体现,所以抚养费原则上的给付期限是到子女成年。子女抚育费给付期限包括原则期限和特殊期限两种:

1、原则期限:

根据子女成年的含义,原则期限一般是支付到子女18周岁为止。如果子女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其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也可停止给付抚育费。也就是16周岁以下,父母必须支付抚养费,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视情况给付,18周岁以上就不再给付。

2、特殊期限:

一些特殊情况下虽然子女成年,但如果父母有经济负担能力,仍要负担其抚养费,其停止期限视具体情况而定,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成年子女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成年子女尚在校就读的;

(3)成年子女确无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如果有上述特殊情况之一的子女,有负担能力的父母仍要负担抚养费,这也是为了合理维护子女的利益。毕竟现实生活中孩子18岁才刚上大学,正是需要钱的时候,如果孩子父母是在孩子小时候离婚,按当时生活水平确定的抚养费不可能满足大学学习生活的需要。再如一些特殊的孩子,身体残疾或者自闭症,可能一生都无法独立生活,这种情况更不能因为其成年就终止支付抚养费,这也体现了法律的公平和正义。

二、买房子谈判要注意什么?

购房者仔细观察和分析自己相中的房产以后,就进入了和代理商或开发商进行实质性接触的谈判。购房谈判的过程不仅是讨价还价的过程,而且还是最大限度地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过程,同时又注意不使谈判陷入僵局,所以在谈判前,要做一些准备。

首先,必须确定目标,即自己期望的价位和自己最高能接受的价位。

在第一次接触某处的房产时,售楼人员如果认为你有潜在的购房可能性,一般情况下,会让你留下联系地址。在沪举办的房展会上,一般购房者若索取房产材料,开发公司的工作人员一般也会让购房者留下联系电话或名片。此时,如果你确有购买的意向,你可以留下联络地址或电话,但应注意言语、表情之间一定不要让对方感觉出你对此物业已有了极大的兴趣,只要把需要了解的信息记下就可以了。其它的话题,除非是提及可参比的另一些房产所具有的优势,其他的话最好还是少说为佳。以后联络的过程中,在不向对方承诺肯定购买他的物业的前提下,你可以耐心地接待,听取对方的介绍。同时,你真正要做的事情,就是要在不经意的谈话间,让对方主动地提出一些让步,诸如让价比例、付款方式等可承诺的优惠条件等。

其次,摸清对方的底细和心态。

1:注意收集你要谈判的房产的相关资料,如评估房价中成本价所占比例,物业的建筑、装修质量,小区的交通、物业管理、配套设施是否齐全,房屋实际销售率,房屋设计、规划存在的不足和缺陷等,这些都可在谈判前做一下实地考察。等到了决定签约的阶段,为了争取得到最大限度的优惠条件,你就可以把你所了解的该物业和其它一些相关物业的详细情况,不失时机地抛给对方。让对方明白,你已经为此做了最充足的准备,只有他让出多少个“点”,才有把你留住的可能。比如,在进行谈判时,销售人员通常会有意夸大销售率,往往声称商品房所剩无几,而如果你一旦掌握了开发商售房的真实套数,在谈判的关键时候抛出,会在谈判时

2:卖方多久之内必须卖出,对于在什么时候杀价非常重要。愈接近卖主要卖的期限,卖主愈急切出售,这就是你最有利的杀价时刻。

3:了解卖方售得房款拟作何种用途。如果卖方的售后款并不急用,则房屋杀价,必遭许多挫折。遇此情形,是你罢手或转向的时候。

在做好以上准备工作后,就可以选择一个自己心情与精神状态较好的时间与代理商联系谈判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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