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1 视频21 视频41 视频61 视频文章1 视频文章21 视频文章41 视频文章61 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 推荐39 推荐41 推荐43 推荐45 推荐47 推荐49 关键词1 关键词101 关键词201 关键词301 关键词401 关键词501 关键词601 关键词701 关键词801 关键词9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101 关键词1201 关键词1301 关键词1401 关键词1501 关键词1601 关键词1701 关键词1801 关键词1901 视频扩展1 视频扩展6 视频扩展11 视频扩展16 文章1 文章201 文章401 文章601 文章801 文章1001 资讯1 资讯501 资讯1001 资讯1501 标签1 标签501 标签1001 关键词1 关键词5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501 专题2001 知道1 知道21 知道41 知道61 知道81 知道101 知道121 知道141 知道161 知道181 知道201 知道221 知道241 知道261 知道281
问答文章1 问答文章501 问答文章1001 问答文章1501 问答文章2001 问答文章2501 问答文章3001 问答文章3501 问答文章4001 问答文章4501 问答文章5001 问答文章5501 问答文章6001 问答文章6501 问答文章7001 问答文章7501 问答文章8001 问答文章8501 问答文章9001 问答文章9501
著作权网络侵权现状
2023-09-30 15:48:28 责编:小OO
文档

著作权网络侵权现状

网络作为一种大众传媒手段,有资源共享的权力,但是这种权力是有前提条件的。如,在网站上发表的署真名实姓的政论、时评、理论文章等作品,是作者本人的劳动创造,其发表、转载的权利应该归作者所有,但是实际情况是一旦作品发表,一些网站、媒体就会不顾原发作品网站的公告、告诫,无视作者的作品拥有的著作权随意转载,造成侵权。其主要表现为:一是末经授权,便转载、使用作品;有的作品在一个网站发表后,随后就会被几家或多家网站、报纸等媒体转载、发表,不通知原作者,使原作者没有知情权,更谈不上对作品的拥有财产权;二是不支付相应的稿酬。对不付稿酬的网站,作者给其投稿是自愿的一种约定。

但是一些支付稿酬的网站,只付给往其网站的投稿作者的稿酬,对其转载的作品不支付稿酬,使作者劳动创造的权利得不到应有的回报;三是有的作品时常被乱转乱用,甚至剽窃,一般网站都有一个约定俗成的规定:就是转载作品时必须注明原文出处,但是往往一篇作品在一家网站发表后,就会随后被多家网站转载,出处乱注,有的还不注明出处;有的人还急功近利,公然剽窃作者作品,甚至有的连题目都不改一下,便换掉作者的名字,公然发表在网站上(不是各网站的论坛)或发表在报纸等媒体上,这就是对作者作品著作权的严重侵犯。

习惯上,当作品在报纸上发表后,除非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其他报纸可以转载、刊登,这就是法定许可:即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使用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是应当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并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在网络上允许转载对作品的转载等使用者也应当支付报酬;作品再使用时要注明出处,在网络上的作品,只要权利人在自己作品登载时简单注明“不得转载”字样,就需要经过权利人的许可才行。否则就是侵犯网络作品的著作权。

如笔者最近了解到,南京的一家“**秀秀”网站因苏州的一家网站通过去除“水印”的方式,将“**秀秀”网站发表在自己网络平台上的摄影作品,原封不动的展示在自己的网络平台上,数量巨大,多达千张,而提起诉讼。

由此可见,对网上作品的侵权已经从文字作品发展到软件、音乐、影视等多种作品,网上著作权保护本身已是成为不可忽略的问题。对此若不加注意,在有形市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努力会在一定程度上落空,放纵网上盗版,还会使“繁荣文化创作”的号召落空,因为稍聪明点的侵权人都会转移到侵权成本更低的网上,长此放任将搞垮软件产业以及音像、影视等产业,最终将不利于国家经济的发展、不利于公众获得优秀的文化产品。笔者认为对加强对网络著作权的保护刻不容缓。

下载本文
显示全文
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