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先动手的人虽然为受害人,但是鉴于其对于矛盾的激化负有过错,后动手打人的人有权要求减轻赔偿责任。
2、关于赔偿责任的减轻比例,双方可以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案情及双方客观上过错的程度比例,予以酌定。
3、受害人因被殴打所导致的,合理的、必要的、与损害后果存在关联性的损失,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宿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后续治疗费等费用,打人者作为侵害人应当给付。
4、如果受害人的伤情比较严重,给受害人带来较大精神损害的,受害人有权主张合理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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