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债权债务指债权债务清算,是清算组对被清算公司的各项往来款项进行清理和结算。
一、公司关闭清算的程序
清算程序为公司解散后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通知、公告债权人,处理公司与清算有关的未了结业务,清偿所欠税款和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代表公司参加民事诉讼活动。清算结束时,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签字确认,并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二、清算报告需要注明哪些内容
清算报告需要注明的内容有:
1、有明确的注销登记单位的概况;
2、注明清算小组进行清算的法律依据;
3、注明清算组织的清理财产、清算组织的债权债务等;
4、注明清算组织确定清算基准日组织账面资产负债情况;
5、注明清算审计内容;
6、清算组织债券组成和债权人情况;
7、清算组织是否存在诉讼争议和未完结的事项等。
三、司法解散流程? 公司解散具体有哪些流程?
公司解散效力是指公司解散作为一种法律事实状态所引起的相关法律关系的变化。公司解散效力的分类有:
1.公司即将消灭,依法必须进入清算程序;如果是合并分立导致的解散,也必须依法处理现有的债权债务。
2.公司的权利能力受到限制,不得继续经营业务,只能在清算范围内从事活动。
3.在解散过程中,由清算组接管公司代表机关和业务执行机关,行使对内执行清算业务、对外代表公司的权力。
4.未到期的公司的债权债务视为已到期,由清算组进行清理。
5.对公司解散之前享有权利的人可以主张相应的权利,直至起诉公司。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
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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