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债权债务账目的核对
(1)、债权债务账目的核对,主要由业务部、经管部等与债权债务业务有关的部门负责,财务部配合。财务定期编制《往来账款分期明细表》,全面提供往来账款增减变化及构成情况,以便及时掌握和清算;对发生的应收账款进行及时催收。在收账程序上一般采取电话催收、派员催收等手段。
(2)、建立往来账款的审批制度,对购销活动实行合同管理,有明确的标的、价格、数量、结算方式、结算时间以及违约责任,并经有关部门及领导批准。
(3)、销售、采购等业务部门的营销人员,应利用出差时机,与对方相关部门、人员核对账目,并将核对情况及时通报财务部。
二、发出商品及未结算采购物资的核对
(2)、对不经公司仓库直接发往客户的产品,产品事业部要建立每月核对一次收付存的制度,并填制经对方盖章确认的《调拨产品收付存核对表》,分别列明调拨产品的月初库存量、本月收入量、本月结算量和月末未结算量。
(3)、通过核对账目发现的未达账项,要及时查明原因,分别情况进行正确处理。若因直接调拨产品核对不及时,而给企业造成的经济损失,责任由产品事业部承担。
三、债权债务的清理:债权债务的日常清理,由财务、业务部及经管部门共同负责
(1)、财务部会计主管债权债务的核对、清理任务,定期核对往来账户。
(2)、业务部的每名业务人员,都要按客户建立《商品发出、货款收回及结存台账》,逐笔登记商品发出及货款回收情况,并按月与公司财务部、经管部及购货单位的财务、核对账目。
(3)、财务、业务、经管部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对日常核对工作中发现的差错或未达账项,要及时处理,不留后患。对由于经办人员不负责任而造成的呆账坏账,公司将追究责任人的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调离管理工作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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