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解债公司的存在是不合法的也是不可靠的,工商注册范围没有解债项目,解债公司是严禁注册的。目前我国法律有关解债公司的规定,其中明确要求各机关立即停止注册这类公司,对已经注册的也应立即停止相关业务。国家工商总局和当时的国家经贸委员会也联合发文禁止以讨债名义的企业进行工商注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四条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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