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债务纠纷的注意事项:一、要注意欠款产生后对债务方经营状况的监测二、欠款纠纷产生后对债权的保护欠款纠纷产生后的解决方式很多,如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只要运用及时和恰当,就会收互事半功倍的效果。但由于一些债权人常常为了不伤和气,协商阶段的时间拖得太长,从而坐失了很多收回欠款的良机。三、证据的收集、保护和举证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如果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举证不能,则要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在欠款纠纷中,债权方大概有以下一些证据要注意收集:有关债务方主体资格的证据、合同或协议、送货单(一定要债务方签收,是单位的要加盖公章)、托运单、欠条及各种结算票据等,其他与该欠款有关的电报、传真、函件等都应妥善保存。对于那些因特殊情况可能灭火或今后难以取得的证据,可以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对于那些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及时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对于已收集到的证据要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供。四、不要超过诉讼时效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若不主张自己的权利,则将丧失胜诉权。对于已经超过诉讼时效而未主张权利的,其补救措施是要设法与债务方重新达成还债协议,以摆脱不利。风险提示:公司债务发生后,如果不采取有效的法律措施及时预防,长久堆积的债务会将公司拖入绝境。可以与债权人协商解决,也可以与通过债转股的方式将债权转为股权,将债权作为一种融资方式。作为公司,对债权债务的管理是非常重要的,公司要懂得怎么预防和应对公司的债务风险,以避免因债务风险而使公司蒙受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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