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上,房屋的产权以登记为准,如果还未办理过户,则产权人还是您母亲。如果您母亲现在不想过户给您的,建议您先协商(毕竟是母亲),确实不行的可起诉您母亲,要求过户。提醒一下,如果房子来不及过户,尽量先让您母亲把房子交付给您管理,这样以后有纠纷起码可以主张自己已经是实际上的产权人,最大限度的保护自己。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