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父母将房屋交给子女时,需要到公证处办理“赠与公证”,然后将房屋所有权过户到房屋交易所。当时契税是3%,还有几百元的杂税。如果再次买卖房屋,将在正常费用项下获得另一笔礼品费,即成交价的20%。子女继承父母房屋(父母去世)的,应当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再到房屋交易所继承、转让房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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