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在处理个人债务纠纷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事项:
1、个人借款可以约定无息借贷,但如果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经催告不还后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的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
2、出借人明知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法律不予保护。对双方的违法借贷行为,可按照有关法律予以制裁。
3、在借贷关系中,仅起联系、介绍作用的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对债务的履行确有保证意思的,应认定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4、出现纠纷后双方要注意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或无法提供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或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一、借款合同起诉证据包括哪些
借款合同起诉证据有:1、借款协议或借据;2、借贷关系有担保人的。有关担保的证据;3、借贷双方交付、收到钱款的凭证;4、债务人借款用途的证明;5、债务人应当支付利息的证明;6、无利息约定,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款经催告不还,债权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应有到期不还或经催告不还的证据;7、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应有证明债权凭证真实性及清偿债务的相关证据;8、付款付息凭证。从书面证据上讲,当事人应考虑合同,借据,公证书和发票等。原告提供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就证人证言来讲,当事人一定要选择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为证据,并且要保证该证人可以当庭作证,便于法院庭审顺利进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意见》中规定,确认借贷关系一般应以书面借据为准,无书面借据的,必须有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证明。可见,证人的证据效力也是当事人能否胜诉的关键。
二、高利贷有什么风险,民间借贷应注意什么
高利贷有什么风险
1、剥削重,高利贷的利息来源于奴隶和小生产者的剩余劳动及一部分必要劳动。小生产者借用高利贷所支付的利息,是他们直接以自己的剩余劳动或必要劳动产品支付的。奴隶主和封建主借用高利贷所支付的利息,同样是奴隶和小生产者的剩余劳动或必要劳动产品。
2、非生产性。前面已经提到,高利贷的借者,无论是统治者还是小生产者,他们借用高利贷主要用于非生产支出。统治者借高利贷主要是为了维持其奢侈的生活,小生产者借高利贷是为了其基本的生活需要。这与资本主义借贷资本的用途以及社会主义信用资金的用途有着明显的区别。
民间借贷应注意什么
1、借款合同的订立
出借人应保留借款人身份信息的证明文件,以防纠纷产生时方便追偿。借款人是个人的,应保留借款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借款人是单位的,要保留该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需盖公章)。
2、收条的正确出具
收条中写明收款形式(现金收款、银行转账收款或其他形式)是非常重要的。一般情况下,现金方式收款才会要求对方出具收条,如果是银行转账,付款人只要保存好汇款凭证即可证明自己的付款行为。如果是现金付款又没有让收款人出具收条,务必保存好现金的取款证明,对款项的交付地点、时间等情况做好记录,最好能在交付款项时有第三人在场作证,以防收款人抵赖说没有收到款项。
3、借款利息
借款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4、借款用途
首先,借款用途必须是合法的。
其次,如果是夫妻一方作为借款人出具借条的,那么只有当借款用于该夫妻共同生活时,才能算作是夫妻共同债务。如果借款是用于借款人夫妻共同生活的,那么即使借条是夫妻一方出具,最终也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
5、担保
如果出借人担心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需要注意的是,在借款关系中,仅起联系、介绍作用的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对债务的履行确有保证意思表示的,应认定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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