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看具体情况。目前法院认定的分居,就是指因夫妻感情不和,双方分开居住,且互不履行夫妻之间的义务。
分居是夫妻双方的行为,对于分居行为的认定,不能完全以他人是否看到或知道为标准,而应该以男女双方行为表现和主观意愿为判断依据。
虽然双方还住在同一幢房子里,但真实的情况是双方同在一个房屋内但已经分开各自居住,在生活上没有互相扶助,在经济上没有互相往来,甚至夫妻之间连性生活也没有。
如果双方对分居的事实没有异议,分居行为是夫妻一方或双方意思表示的结果,则完全可以认定双方已经构成分居。
一、分居两年怎样写证明
分居满两年比较难举证,一般来说能够证明分居的常见证据有租房协议、双方之间关于分居的协议、双方来往的书信以及单位宿舍居住的证明、居委会证明等等。司法实践中,法官以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来判决离婚的案件很少,因分居满两年的证据带有交强的私密性,能否有效的提供证据证明夫妻双方之间分居,比较困难。且以分居满两年来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不仅需要认定分开居住连续满两年,还要认定夫妻双方互不履行夫妻间义务。一般来说能够证明的证据有,一方单独租房的租赁协议、一方居住在单位宿舍的证明、一方向另一方持续发送快递、邮箱的往来回执以及相关知情人员的证言等。但是,以上证据均有其自身缺陷。比如,租房协议虽然可以证明一方出去租房,但是,出去租房的一方是否在其间回过家中居住,出去租房是否的确因夫妻感情破裂导致等没有有效办法证明。发送快递、邮箱等等证据也都是只能证明双方之间有快递、邮件往来,并不能证明双方已经分居且未履行双方之间的义务。所有证人证言都只是间接证据,夫妻之间同居时,也不是外人都能看到,因此证人证言的证明力也有所欠缺。
二、感情分居两年的标准是什么
认定标准如下:1.感情不和。因感情不和,双方分开居住,且互不履行夫妻之间的义务。虽然不在一起住了,但不是因为感情不和原因,而是因为其他原因的不算。2.时间计算上,从提出离婚的夫妻二人共同认可的最后一次同居的第二天起计算,到提出离婚诉讼的当天止。如果分居后又同居,应从同居后又分居的时间重新计算,前面的分居时间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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