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当然可以。
一、获得科技企业孵化器或创业投资机构(须经上海市创业投资行业协会备案, 下同)首轮创业投资额 200 万元及以上或累计获得创业投资额 500 万元及以上 (须资金到位并持续投资满1年)的本市企业中持股比例不低于5%的创业人才, 在企业连续工作满 1 年的,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和参加 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累计年限可以由 7 年缩短为 5 年。
二、获得科技企业孵化器或创业投资机构首轮创业投资额 500 万元及以上或累计获 得创业投资额 1000 万元及以上(须资金到位并持续投资满 1 年)的本市企业中 持股比例不低于 5%的创业人才,在企业连续工作满 1 年的,申办本市常住户口 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和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累计年限可以由 7 年缩短 为 3 年。
三、本市创业投资机构的合伙人或连续 2 年担任副总裁及以上的高级管理人才, 最近 3 年内累计 24 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 会平均工资 3 倍且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与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合理对 应的,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和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 累计年限可以由 7 年缩短为 2 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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