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应自用工之日起计算工资。劳动法当中规定的员工的工资的计算是从第一天开始上班就有的,没办入职不是公司不发工资的借口,哪怕自己在用人单位上了一天的班就离职了也是有工资的,如果公司也没有办理入职为借口就不发工资的话,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是员工维权的途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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