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虽然有新农合制度和城镇医保制度、有大病医疗保险,但是并不能完全避免因病致贫的情况,因此对于因病致贫的家庭依然是可以列入困难户的救济和照顾的范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