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本办法所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2、根据教育、医疗、住房、养老等民生支出变化情况,适时调整专项附加扣除范围和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