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房子有房贷,法院可以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第四十条 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所有的其他人享有抵押权、质押权或留置权的财产,可以采取查封、扣押措施。财产拍卖、变卖后所得价款,应当在抵押权人、质押权人或留置权人优先受偿后,其余额部分用于清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