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
(一)投资人决定解散;
(二)投资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
(三)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个人独资企业办理注销登记时,应当缴回营业执照、公章。
个人独资企业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解散的,应当由投资人或者清算人于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个人独资企业申请注销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投资人或者清算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二)投资人或者清算人签署的清算报告;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一、广州个人独资企业注销需要什么材料
1、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投资人自行清算的,应当在清算前十五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无法通知的,应当予以公告。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应当在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投资人申报其债权。
二、办理注销登记需要的材料
1、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2)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的文件;
(3)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的清算报告;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2、分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
3、企业法人办理注销登记,应当提交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申请注销登记报告、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清理债务完结的证明或者清算组织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的文件。
4、外商投资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外商投资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原审批机关同意注销的批准文件;
(3)依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
(4)经依法备案或者确认的清算报告;
(5)税务和海关的注销登记证明;
(6)分公司的注销登记证明;
(7)营业执照正副本;
(8)其他有关文件。
5、外商投资的公司分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的公司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3)依法作出的决议或决定;
(4)营业执照正、副本;
(5)其它相关文件、证件。
6、申请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
(2)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7、个人独资企业申请设立注销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投资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2)投资人或清算人签署的清算报告;
(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的其他文件。个人独资企业办理注销登记时,应当缴回营业执照。
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