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押合同订立并生效后,债权人成为质权人,对出质的财产享有质权。民法典规定,质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质权也消灭,也就是说只要主债权存在,质权也同时存在。因此,质押合同不需要约定质押期限。
车子在质押期间坏了质押权人要赔吗
质押财产在质押期间损坏的,主要看质押权人是否尽到了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质权人的行为可能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出质人可以请求质权人将质押财产提存,或者请求提前清偿债务并返还质押财产。
质押合同一般要约定哪些内容
质押合同,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双方基于主债务合同,就质物担保事项达成的书面担保合同。
质押合同是常见的担保合同,一般要包括以下内容:第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第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第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第四,担保的范围;第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 【担保合同与主合同的关系】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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