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工人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经确认属于工伤的,可以获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包括工资损失补助。对于申请工资损失补助的申请人,需要提供一些必要的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1.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工人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经确认属于工伤的,可以获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包括工资损失补助。
2.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四条:用人单位不按照规定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低于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费的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可以关闭其直至撤销其营业执照,或者吊销其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颁发的劳动保障证书。
3. 《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八条:职工和用人单位对工伤保险待遇认定和支付有争议的,可以申请仲裁或者诉讼。
根据以上法律依据,申请工资损失补助的申请人应当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 工伤事故认定书:确认工伤的证明文件。
2. 医院出具的伤病诊断证明:用于证明受伤或者患病的证明文件。
3. 企业事故报告:用于详细说明事故经过,以及对于事故责任的认定。
4. 劳动者工作合同:用于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合法关系。
5. 工资付款凭证或合同:用于证明工资的数额以及支付情况,以便求得合适的工资损失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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